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目的:探讨放射性药物介入治疗的防护监督。方法:依据辐射防护法规和《临床核医学卫生防护标准》(GBZ120-2002)的要求,对放射工作场所、环境、放射工作人员及病人进行了防护监督监测。结果:放射性药物介入治疗的操作场所及环境的辐射剂量率监测在本底水平。工作人员及病人病区辐射剂量率监测均达到防护要求。讨论:对放射性药物介入治疗的防护监督要坚持做经常性监测,防护措施不断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