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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法治的基础与法律制度的核心,宪法不仅是衡量法治发展进程与水平的标准,同时也是推进一个国家法治发展的基本因素。清末立宪以来,中国宪政走过了百余年历程,历经清末、中华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同时期,共产生了十多部宪法与宪法性文件,反映了中国走向宪政与法治的艰辛与曲折。当代中国由于实行不同于西方法治国家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制度和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与之相联系的社会主义法治的涵义也不完全与西方法治原则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宪法变迁,对法治原则的体现又可分为法治的蒙昧时期、萌芽与发展时期和法治地位稳固确立与法治内容进一步发展时期,法治因素的成长与快速进步主要发生在第三阶段。今后一个时期宪法所反映的法治的进步主要会体现在公民权利的保障及宪法实施机制进步的层面上,政治体制和领导基础方面不至于有太大的改变。法律学人应保持一份对宪政理念与法治精神的持守与执着,为法治事业奉献自己的智慧与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