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立法的价值分析--基于经济立法激励农村金融正外部性的视角

来源 :中国银行法学研究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sinolee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农村金融的立法价值可从立法的目的性价值和立法的道德性价值两方面展开.农村金融立法的目的性价值即指在农村金融发展过程中建立农村金融基本理论体系、制度和运行机制,形成统一的立法;农村金融立法的道德性价值即指在实现目的性价值的同时,以最小的立法、执法、司法成本调动每一个主体在法律的范围内自主地按照自己的意志从事一定的活动,从而实现各个主体权利义务配置的公正与效率,实现立法的道德性价值.农村金融本身具有较强的正外部性,如何在农村金融立法过程中实现立法的目的性价值和道德性价值,高效地发挥经济立法在激励农村金融正外部性中的作用,有必要对农村金融的立法价值进行分析.
其他文献
主要探讨了现代生态农业的内涵与功能,发展生态农业的重要性、急迫型与可行性;以无锡为例,分析了生态农业发展现状,生态农业发展的瓶颈及制约;提出了通过科技创新,推进传统农业向现代有机农业和都市农业的转型与发展的对策与建议.
随着农业的进步和发展,农业科技推广工作中凸显出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梳理这些问题并试图找出相应的思路和做法,建立适合中国农业发展的农技推广体系是本文着力所在.长期以来,我国的农业科技推广工作是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主导的管理体系,这种政府管理的做法,有力地保证了农业生产的开展、农业新技术的运用、品种改良、病虫害防治等诸多工作的开展。因此,我国在今后一段时间内仍然应继续政府对此项工作的投入,按照“制度化、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是指与农业相关的社会经济组织,为满足农业生产的需要,在产前、产中、产后各环节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提供服务而形成的网络体系.本文以邗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为例,就农业生产的规模化、组织化、产业化对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提出新思路、新途径.实践证明,邗江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有利于优化农业资源配置和提高劳动生产率,有利于保障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有利于促进农业技术推广应用和农业增
沼气是一种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可再生能源.农村沼气的建设和发展,不仅对治理畜禽养殖业污染、改善农村生态环境、建立高效生态农业模式、推进农业现代化等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且对增加优质能源供应、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缓解国家能源压力、减少CO2、SO2的排放、发展低碳、循环经济等也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本文简要概述了中国农村沼气建设的现状、存在问题,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提出了"转变发展观念,突出能源作用
通过对昆明实际利用FDI现状及潜力分析表明,自1993年起昆明利用FDI持续增长,总体发展良好,但是在具体方面仍存在不足。根据缪尔达尔1957年提出的“累积因果论”观点:一个地区的发展往往是累积性的,并以加速方式展开。即区域经济发展过程中存在“马太效应”,底子的好坏是投资区位成本的基本影响因素。外商直接投资区位选择驱动因素主要有成本因素、市场因素、人力资本因素和投资环境因素,其中投资环境因素中包含
农民工市民化成本问题是影响农民工市民化进程的重要因素。本文立足于云南,对云南省农民工市民化成本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测算,且对市民化成本的分担机制进行了较为系统性研究。指出农民工市民化成本主要分为私人成本(包括机会成本)和社会公共成本两大类,其中私人成本具体包括私人成本包括个人生活成本、城市住房成本和机会成本;公共成本包括社会保障成本和城市基础设施成本两大类。农民工市民化成本是由于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
现行国际金融秩序是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崩溃后形成的牙买加体系基础之上建立的秩序,其在构建的法律理念及国际金融制度设计上都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国际金融危机的爆发使得国际社会对国际金融秩序亟需改革达成共识,但各经济体基于自身利益对国际金融秩序改革的思路存在分歧.作为首次由发展中国家主导建立的亚洲基础设施投资银行,在法律性质、功能定位、决策机制及治理结构方面都有着不同于布雷顿森林机构的特征,其对国际金融秩序的
在欧亚陆路贸易通道的核心地带上建设区域国际金融中心是"一路一带"国家战略、向西开放以及能源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可持续性发展和深化改革意义深远.未来"丝绸之路经济带"金融中心应以法治为主导政府推动型金融中心建设为模式选择,通过完善法规,推进金融中心法治化建设;确保国家能源战略,创建石油期货交易场所;降低准入门槛,吸引外资金融机构,促进各类主体平等竞争;完善市场功能,促进金融资源整合与创新;
保证保险贷款业务是银行与保险公司合作的重要模式之一,在保单的风险缓释作用下,银行的信贷风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分担.但实践中存在将保证保险等同于保证担保的误解,从而忽视银行在这类业务模式下应尽的义务,造成风险.鉴于此,笔者拟对保证保险贷款业务存在的主要风险进行梳理研究,并提出防范建议,以期助力业务部门有效防范相关风险.
2014年10月2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放开银行卡清算市场,凡是符合条件的内外资企业,均可申请在我国境内设立银行卡清算机构,也就标志着中国的银行卡支付清算市场将迎来真正的竞争时代.中国银联作为中国银行卡支付清算系统的主要建设者及运营商,一度在线上和线下都具有独占性地位,后受到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冲击,其为了重获在银行卡支付清算市场的优势地位,通过发布文件、协商约谈、巨额罚款等"软硬兼施"的方式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