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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两年来,我局辖区海事法院扣船案件持续上升,出现被申请人因债务问题等原因放弃管理,给水上交通安全带来一定的安全隐患,引发笔者的思考.本文主要探讨被扣押船舶代管期间安全责任主体和海事监管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提出明确安全责任主体,统一看管人资质选定标准等五方面的建议,期望在对扣押船舶的管理中建立和形成清晰的、可追溯的责任链条,以管理责任倒逼责任主体强化管理责任,运用智慧海事平台,加强动态监管,最大限度保障船舶被扣押期间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