肋骨骨折损伤程度评定的相关问题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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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对肋骨骨折的相关条款进行了细化、量化,但在实际鉴定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本文作者结合文献资料对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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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例本是一起简单的损伤程度和致残程度鉴定,但由于涉及多人先后两次的伤害过程,并出现迟发性硬脑膜下血肿这一特殊的伤害后果,给案件的鉴定带来较大困扰。鉴定中的核心问题在于该后果是否由外伤所致,是由一次还是两次外伤所致;如为两次外伤所致,当事人的责任又该如何划分等问题。本例颅内出血(硬脑膜下血肿)为第一次外力作用形成,出血后,出血部位发生系列病理生理变化,在此基础上遭受第二次外力作用,进一步加重了出血的
本例伤者存在头部外伤史,但未合并脑挫裂伤或蛛网膜下腔出血等颅脑损伤,动态CT观察双侧额颖部新月形低密度影未见明显变化,且脑沟、脑裂增宽,不符合外伤性硬膜下积液的影像学特点,综合考虑应为脑萎缩的改变,其损伤程度根据其体表损伤情况最终评定为轻微伤。伤者年龄为53岁,已出现脑萎缩的改变。据报道,脑萎缩与年龄呈正相关,随年龄增加而脑萎缩程度愈显著,脑萎缩不但可发生在老年前期、老年期而且可发生在中青年期,3
颅脑损伤是法医学活体鉴定中比较常见的情形,颅脑损伤就解剖方面可分为头皮损伤,颅骨损伤,颅内出血,脑损伤.笔者就从这四方面在法医活体实践中的应用作粗浅的论述.
本例CT动态观察出现左额硬膜外血肿增大的手术指征后,临床须即刻行开颅血肿清除术,并视情联用去骨瓣减压术等,而无需等待脑受压体征的出现。多发性颅内血肿在手术清除了较大血肿后,非手术区的出血灶可再次形成血肿,血肿清除及去骨瓣减压引起的颅内压降低是主要原因。本例首次手术后颅内压降低,继右额原微小出血增大,脑组织受压移位并对中脑形成压迫,是术后出现体征的主因,但是否与手术过度减压有关,难以准确判断。结合首
凝固性血胸在《人体损伤鉴定标准》无相关条文,上海司法鉴定研究所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适用指南》中建议凝固性血胸须手术治疗时评定为重伤二级。笔者认为凝固性血气胸评定为重伤二级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胸腔积血达到中等以上出血量;②胸腔积血中出现大量凝血块。对于出现剖胸探查肿发现少量凝血块,由于凝血机制较为复杂,其形成原因不能排除医疗因素形成,不宜评定认定为法医学意义上的凝固性血胸。
肋骨骨折在法医临床检验鉴定中较为常见.本文通过对62例肋骨骨折的案例资料进行总结分析,旨在探讨肋骨骨折法医临床鉴定的相关问题,以使法医临床鉴定更科学、公正.法医临床鉴定与医院治疗较为不同,对肋骨骨折的数目有严格要求。肋骨骨折仅有早期影像检查,容易出现漏诊、误诊等情况,在法医临床鉴定中,应结合案情调查、临床症状、影像检查等慎重应对。
肝脏是人体最大的实质性器官,大部分位于腹腔右上部右膈下,虽有肋骨保护,但质软而脆,血运丰富,遭遇暴力时,容易造成损伤,其损伤类型与形态也较为复杂.按AIS-ISS评分法肝脏损伤可分为Ⅰ-Ⅳ级.而经手术证实的损伤进行法医学鉴定较易,但对于仅有血肿形成,没有包膜撕裂类型的肝挫伤,在进行损伤程度评定时时常感到棘手,笔者报告3例肝挫伤案例,供同行参考.
脾脏破裂在法医临床学鉴定中较为多见.由于脾脏破裂的原因、分型、临床症状及破裂时间多样,在诉讼过程中常引发争议.笔者在审查案件时,曾发现一起伤害类案件,因原鉴定人未对脾脏破裂损伤时间进行准确推断而导致案件办理错误.
肾周尿囊肿即肾周假性囊肿,1935年由Crabtree首次描述,当肾或输尿管上段损伤后,尿液经损伤处溢至肾周,肾周脂肪在尿液刺激下液化,2-5d后由纤维组织包裹形成。本例中怀疑为肾周尿囊肿的时间为外伤后48d,发现时间较晚。王国耀等认为对外伤后确诊有瘘管者宜手术治疗。本例中虽未确诊有瘘管,如果继续予以保守治疗,会出现尿囊肿难以吸收、破裂,血、尿外渗,甚至肾周脓肿或者化脓性腹膜炎等一系列严重并发症的
我国法医学临床鉴定实践中,腹部损伤较为多见,肾脏损伤占有一定的比例。传统临床医学中,多采用剖腹探查,行修补术或者肾脏切除术,随着目前医疗技术的发展,采用微创治疗越来越多见,微创介人手术能够保留组织的完整性,同时创伤面小,预后较好,因此受到伤者欢迎,肾损伤性出血是泌尿系统常见的急症,其中闭合性肾损伤占75.7%。近年来,在DSA下,超选择性肾动脉造影栓塞介入术广泛应用于临床,该技术治疗肾脏出血较保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