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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我国立法对于案外人实体权益的保护针对不同情形设计了三种救济途径,共同形成了实体性执行救济体系。除第三人撤销之诉外,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了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的书面异议被驳回后,可以根据其异议与原判决、裁定之间的关系,依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或者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