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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物权法律制度中,不动产抵押和动产质押由来已久,学者多以农业社会的法律文化论之。现代捐保制度概指工业社会兴起之后,以动产的交换价值为标的而没定担保的制度,且其最大特色足不影响物的使用收益,其经济层面乃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本文介绍了大陆法系动产担保制度法外演进的扫描—以德国法、法国法、日本法为中心,阐述了从移转占有型担保到非移转占有型担保—现代动产担保利用形态的推移,浅谈了从定限型担保到移转权利型担保—传统动产担保手段的突破,提出从典型担保到非典型担保—物权法定主义之缓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