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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国务院590号条例出台,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作了明确规定,由于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涉及包括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因此这一规定对于水电工程建设征地房屋补偿所采用的体系存在一定的冲击,两者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本文从实物调查内容、补偿处理方式和实施主体及程序上分析两者的差异,从而给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