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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事故调查是法律赋予公安机关消防机构的重要职责之一,是一项科学严谨的办案工作,需要建立起完备的规范体系,标准化是实现这套体系的重要手段和方法.本文通过对标准化理论的研究,为探索火灾事故调查标准化的建立提供理论性参考.
规范统一是火灾调查标准化的目标。不论火灾的性质、现场的特点有多大差异,调查的程序和方法应当是统一的,例如现在正在执行的《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火灾现场勘验规则》以及《火灾直接财产损失统计方法》等。也可以理解为统一是对同一类工作对象或工作过程所确定的一致遵循的规范标准,其目的是保证调查工作所必需的秩序和效率,树立火灾调查工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协调是实现火灾调查标准化的基础。为了使标准的整体功能达到最佳,并产生实际效果,必须通过有效的方式协调好系统内外相关因素之间的关系,确定为建立和保持相互一致、适应或平衡关系所必须具备的条件。这里包含两层意思:一是标准的制定和修改,要经过各方面的协商一致,才有利于推广和执行,并产生实际效果;二是标准之间要建立相互一致、相互适应的关系和条件,平衡各种矛盾点,达到综合效果的最优化。
简化是火灾调查标准化的原则。实现标准化是为了高效有序地规范火灾调查的方方面面工作,以提高调查认定过程的时效性和准确性,而不是人为地设置障碍,无谓地增加工作的复杂程度。因此,要从全面满足实际需要出发,对火灾调查标准化对象的内容、标准的结构形式、程序规格或其他技术要求进行提炼,剔除其中多余的、低效能的、重复可替换的环节,保持标准的整体构成精炼合理,以实现最高效率。
要注意,简化的实质不是简单化而是精练化,是按照特定的目标和要求,在一定的限制条件下,对整个标准系统的构成因素及其相互间的关系进行选择、设计或调整,使之达到最理想的效果,其形式不是以少替多,而是以少胜多,这也是标准化的最优化原理。
火灾调查标准化的对象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标准化的具体对象,既需要制定标准的具体事物,主要存在于应用领域,以工作标准和技术标准为主。如各种规则、统计、鉴定方法等实现过程的标准;另一类是标准化总体对象,即各种具体对象的总和所构成的整体,通过它可以研究各种具体对象的共同属性、本质和普遍规律,主要体现在职业的管理以及职业通用的相关内容,以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为主。如术语格式、图形符号、调查程序、职业健康标准等。
火灾调查标准化的形式可以是法规、标准、规范、规定、规则、守则、文件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