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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是法学教育的重头戏。一方面,法律硕士是借鉴西方法学教育成果的"舶来品";另一方面,法律硕士的设立目的是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服务。所以,在非传统化的前提下,法律硕士的培养首先要立足于中国的具体国情,并且在满足国家政治、经济、文化需求的同时,亦能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当前,国家经济"新常态"的引领推进了市场发展的结构性改革——供给侧改革。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应当借力供给侧改革理论,转型培养定位、创新培养模式、改革考核标准,实现以需求为导向的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