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探讨了看似古老的罗马法中现代性的因素,即对不作为侵权责任的肯定。从具体制度的设计看,罗马法肯定了未尽提醒义务的责任、未尽治疗义务的责任、倒泼和投掷的责任和堆置或悬挂物件的责任、船东、旅馆业主和马厩的经营人的责任四种违反积极作为义务的责任。从侵权的构成要件看,罗马法肯定了不作为之行为和不作为过错,并对过错采用了注意义务的客观判断标准,罗马法对后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