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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按照传统的分类,动漫主要为两大类,一是动画片,又称之为卡通片,即通过多幅分段画经摄像机连续拍摄后播放的美术片;一是漫画,或称卡通,又分为单幅漫画和多幅漫画。两者虽然有差别,但往往又是结合在一起的:通过故事情节,内在有机相连的多幅漫画(卡通)往往就构成了动画的基础,而从动画中截取单幅或几幅画面,往往也就成为漫画(卡通)。这样的转换在市场运作中更是被发挥得淋漓尽致。例如:在美国迪斯尼公司的动漫产品中,其动画片往往是漫画的衍生产品,而动画片中的经典人物或场景,又往往反过来会成为动漫图书的主要内容。在互联网普及之后,一种新型的动漫形式又出现了,即我们通常称之为“Flash”的网络动画。制作此类动漫的人一般被称作“闪客”,按照“Flash”的含义,依照著者的看法,将这类网络动画称之为“闪漫”更为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