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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客体是犯罪构成的首要问题。食品犯罪的犯罪构成的犯罪客体问题的讨论由来已久。1994年第4期《法学》发表王名湖的《试述生产、销售伪劣食品罪》一文后,对于该问题的讨论尚无定论。《刑法修正案(八)》出台后,对于此问题的讨论仍具有学术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拟从国内外的36个国家和地区立法例出发,探讨这一问题对于中国今后食品犯罪理论研究及处罚犯罪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