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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50至1873年期间,欧洲热烈讨论专利立法的“鼓励”发明理由在今天并不充分。创造是人的本能。将人的创造本能的作用误以为是专利法的鼓励作用,必然使实施专利法的目标错位。专利法配置创新资源,使发明构思成为知识财产,为研究发展基金提供投资对象,引领发明集成进入应用阶段,推动企业信息化建设。第三次专利法修订,其指导思想应从着眼于鼓励发明转变到促进发明成功地应用,平等保护一切发明,发掘每个人的创造力,为研究发展基金投资提供丰富的能够选择的专利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