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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通过对安徽省种粮大户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调查分析,提出了创新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必须要守住加强农村土地承包权的管理、规范土地流转市场、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健康有序流转的底线,同时要抓住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经营主体,培育发展多元服务主体这两个关键,应从政策倾斜、加大金融信贷扶持力度、提高专业化生产能力方面来扶持规模种粮大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