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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体育运动中,基于运动员日历年龄分组选拔制度设置的主要目的是确保运动参与者的平等性和成功性。然而,这种运动员选拔体制易造成依据划分年龄日期之后最早出生的运动员较出生最晚的运动员有近12月的训练优势,这种由于年龄上的大小差异被称之为相对年龄(relative age effect),同时也会造成同一年龄段出生较早的运动员相对出生较晚的运动员有着较大选拔优势。这一现象发生在许多不同运动项目当中,无论从运动员身体发展水平和心里发展上都有着明显的影响作用。相对年龄普遍存在于以力量、体重和身高为主的运动项目中,特别是对于对抗性较强的团队或个体运动项目。出生较早的青少年运动员有较大可能为视为优秀人才,并被选拔和输送到精英训练营和上一次级代表队,从而获得更好的运动发展机会。但作为以智力为主的认知型棋类运动,相对年龄的存在研究较少。本研究从通过文献分析和实证研究对中国2016、2017年中国围棋积分榜年终排名前300名共294名运动员的出生日期分布进行分析,其中男子人数260,女子人数34名;在总体样本中依据运动员等级积分排名分为三个级别,1-100名为第一级别,101-200位第二级别,201-300位第三级别;依据2年作为同一年龄段划分依据,将所有运动员分为U16—U38及38岁以上13个组别。将运动员的出生日期划分1-3月为第一季度(Q1),4-6月为第二季度(Q2),7-9月为第三季度月(Q3),10-12月为第四季度(Q4),运用K-S检验对研究对象的出生日期进行正态分布检验,运用卡方拟度优合检验(Chi-Square goodness-of-fit test)对运动员的出生日期分布与期待值分布(平均分布)进行差异检验。运用卡方检验(Chi-square test)从中发现相对年龄也存在于我国中国围棋运动员中(P<0.05),同时从性别上看,男子运动员的相对年龄分布十分明显(P<0.01),女子运动员的分布不具显著性差异(P>0.05),从不同年龄段的分组研究中得出我国围棋运动员的排名大多不受相对年龄的影响,主要是运动员自身竞技能力的体现(P>0.05)。基于相对年龄作为体育运动中客观现象由来已久,体育工作者对相对年龄影响已逐渐得到重视,如何消除或减少相对年龄对运动的影响是当今体育运动开展的主要议题。无论从以身体为主的体育运动和以脑力为主的智力性体育运动,相对年龄都普遍存在。从此前研究结果看,消除或减小相对年龄效应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一、为了避免相对年龄效应造成的身体差异性,用生理年龄取代日历年龄分组,如有研究者提出以骨龄、牙齿年龄、性成熟标志以及生长突增期(APHV)预判值进行分组,这样能保证运动员在身体素质上的平等性;二、为了保证所有青少年运动员能够在相对公平的原则进行比赛和训练,对参赛年龄进行缩短调整或对其设置进行动态变化选择。通过缩短年龄的划分周期,或者是将参赛年龄的设置按照一定的规律进行轮转,使得每位运动员都有机会拥有相对年龄效应的优势;三、正确看待相对年龄效应的客观存在性,教练员及运动员管理机构除了关注那些由于身体发育期较早所取得好运动成绩的运动员,同时应关注那些因身体发育期较晚,但技术能力较好却在运动成绩表现不突出的运动员。四、淡化成绩论,青少年运动员的培养应该是一个长期规划。比如,大多数运动员生涯高峰期直到20岁以后或30岁左右才出现,这就给运动员提供了一个足够充分的训练窗口期——从青少年到成年的训练过程。因此,训练过程中不应局限于暂时的目标而应制定和关注长远目标。五、在青少年运动员的选材中要杜绝唯身体素质测试论,选拔运动员要身体、技战术综合测评,客观排除运动员的身体发展敏感期对运动员选拔的干扰。六、同时要客观看待运动项目开展的周边环境,合理发展运动项目,结合当地体育发展的实际情况,避免过多人群集中参与某一运动项目,从而由于项目竞争性过大增强了相对年龄效应对运动员的影响。七、作为智力为主导的围棋、国际象棋等非体能为主的运动项目中运动员的的选拔应全面评估运动员的技艺水平,要充分考虑运动员的训练年限,去除因训练、比赛累积效应造成个体运动员运动潜力提早出现形成的水平差异。从研究整体看本研究由于运动员采样样本人数过于局限,研究的结果有待进行深入和扩大,尤其是女子运动员和青少年运动员。从时间跨度上看,由于研究的样本主要集中在两年数据,在纵深研究上有待进行加强相对年龄对围棋运动影响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