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推进农村税费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从我国农村经济发展新阶段的实际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减轻农民负担,增加农民收入的战略性举措。按照中央的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北京市自2000年到2002年在昌平区进行了农村税费改革试点。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2003年,在全市全面启动了农村税费改革。2007年,北京市农村税费改革转入综合改革新阶段。从农村教育体制改革、财政补贴制度以及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三个方面对制度建设进行了阐述,并介绍了城乡统筹的发展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