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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有的以企业资质管理为主的建筑市场准入制度不符合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引发了一系列的问题,需要进一步改革.企业资质管理制度适应的是缺乏个人流动的单位制社会结构。现有的建筑市场管理制度无法有效地规范市场秩序,限制了市场竞争,不符合市场经济对生产要素流动性的要求。我国建筑市场准人制度的改革应当循序渐进,逐步弱化企业资质在工程招投标和行业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强化个人执业资格的作用,并适时采取若干配套措施,最终完全取消企业资质管理制度,建立单一的通过个人执业资格进行管理的市场准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