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牢固树立国家利益、消费者利益至上的价值观,始终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是法律赋予国家烟草专卖管理行政机关、执法机关的神圣职责。烟草是一种特殊商品,国家对烟草行业实行政企合一的管理体制,通过立法确立了烟草行业代表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专卖专营、统一管理的职责。从消费者在烟草产、销供应链和价值链上所处的地位来看,消费者是烟草制品生产和流通的起点,也是终点,只有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实现消费,其产品才会实现价值增值,在为生产商、批发商、零售户创造利润的同时,为国家创造税收,进而实现烟草专卖的立法宗旨。从这个意义而言.消费者不仅是烟草产业生存的土壤,而且是国家利益得以实现的基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