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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目的:通过对体育社会组织及其承接政府购买服务的发展现状的分析,依据相关政策文本及法律法规的要求,研究其现实困境并探析具体肇因。针对现实困境,结合我国的社会背景,提出适合我国现实国情的混合治理路径,以期促进体育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提高其承接政府公共服务的能力与效率。同时,对政府而言,进一步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培育和扶持体育社会组织快速发展,从而完善社会公共体育服务的供给结构,为其提供更科学、完善的理论基础,使得体育社会组织与政府合力协作,为体育强国建设添砖加瓦。研究方法:以实地调研法与案例研究法为主要研究方法。为获取一手资料,笔者对C市体育局、C市民政局以及具有承接资格的体育社会组织进行了实地调研。通过参与组织活动、深入购买过程、内部交流,收集到支撑研究进行的一手资料。研究结果与结论:1.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天然优势体育社会组织作为群众性自发组织,是群众利益的维护者、表达者,因其得天独厚的组织性质优势、资源优势以及在公共体育服务领域与众不同的敏感度与反应能力,使得体育社会组织成为公共体育服务的最佳承接者之一。2.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制度困境及其肇因"制度"是任何国家、社会、群体的良性运转都离不开的规则和约束,可以说,对发展困境的研究,就是寻找"制度"漏洞的过程。通过文献查找与对C市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发展现状的调查研究,本研究借助"新制度主义理论"视角,从管制性、规范性与文化—认知三个角度,对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发展困境进行研究探析:一是,管制性制度困境。管制性制度指必须要遵守的法律条例,具有强制性和惩罚性。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公共体育服务面临着多重管制性制度困境,最直接的表现便是体育社会组织的"合法性"与"身份认同"困境。二是,规范性制度困境。规范性制度是指对对大多数人而言,必须履行的义务和职责对本研究而言,规范性制度困境主要是指政府相关政策法规不完善,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不足。三是,文化—认知制度困境。文化—认知制度是指被大部分人接受的知识与看待问题的方式。对本研究而言,文化—认知制度困境一方面指政社关系的模糊不清,彼此之间的价值认知障碍;另一方面也是指社会公众对政府购买行为的接受程度有限,对社会组织的不认同不接受态度。结合我国现实国情,分析我国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发展困境,发现其肇因是由多角度多方面因素构成的:一是,体育社会组织自身能力不足,自治能力有限。二是,政府购买动力有限,政策支持力度不足。三是,公众公共意识欠缺,对体育社会组织的认知偏差与认可度不足。四是,政府与社会组织关系模糊,法律体系不健全。五是,信息公开制度与监督评估制度不健全。3.体育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混合治理路径随着社会治理体系的逐步完善,本研究的治理问题逐步进入学者视野,引入"契约治理"已成为不少学者所探讨的话题。通过契约的约束性使政府与社会组织在公共服务供给过程达到互利共惠,而向着共同的目标前进。这不仅可以降低委托人与代理人直接的交易成本,还可以提高双方交易效率,保证服务供给的绩效。但基于交易成为理论的契约治理,也存在一定的缺点,它忽略了交易所在的环境因素。与"正式"的契约治理相对应的"非正式"关系治理,可以对契约治理起到很好的弥补和互补的作用。关系治理与契约治理相反,依靠的是参与双方或各方所形成的"非正式"结构与自我约束,通过社会化的关系和共享规范来实现治理目标。在对其契约治理过程中融入关系治理,能够加强政府与体育社会组织在合作中提升信任度、更重视契约承诺与委托人期望,促进协调沟通机制的形成,进而有效弥补正式契约治理无法解决的风险。本研究将以契约治理为主,关系治理辅之,构建混合治理路径。从契约的平等性、自由性、过程性与不完全性等原则特性与关系治理信任、沟通、承诺与合作四个维度出发,探索构建未来治理路径。(1)从契约的平等性原则与关系治理的信任维度出发,扭转政社关系思维固式。(2)从关系治理的信任与合作维度出发,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与公众的良性互动体系。(3)从契约的自由性原则出发,培养社会组织"独立性"与"自主性",激发市场"竞争性"。(4)从契约的过程性原则出发,健全过程监管与绩效评估体系。(5)从契约的不完全性特性出发,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机制并引入中介机构。(6)从关系治理的沟通与承诺维度出发,构建政府"智治"信息公开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