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我国自开展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以来,投资巨大,也取得了一定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但在对项目实施前后的耕地质量提升方面缺乏检验的标准和定量的说明。本文借助农用地分等的基本理论与思路,分别评定了项目区基本农田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前和实施后的耕地质量,并从项目区耕地质量等别变化情况对土地整理前后耕地质量情况做出分析,为土地整理项目的耕地质量验收提供依据。研究表明,项目实施后土地整理项目实现了耕地数量的增加,耕地质量的提升。项目区整理前耕地自然质量等别为3-4等,耕地利用等别为3-4等,耕地综合等别为2-4等;整理后耕地自然质量等别为1等,耕地利用等别为1-2等,耕地综合等别为1-2等,土地整理后耕地质量状况有了很大程度的提高,达到了基本农田土地整理的预期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