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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1日,《物权法》将在全国范围内施行,这部调整财产关系的重要法律对完善物权制度、推进经济改革有着重大意义。《物权法》将物主要分为不动产和动产,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物权法》全面规定了物权变动的公示手段——动产交付和不动产登记的制度安排、种类、具体程序和责任。土地区位固定、不可移动,属于典型的不动产,并且承载着房屋、树木等其他不动产,因此,土地是物权法调整的核心对象。《物权法》的实施必将对土地管理工作的基础——土地登记产生直接的影响。本文介绍了土地登记及其法律意义,分析了《物权法》对土地登记工作的影响,提出《物权法》对完善土地登记工作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