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1575年英格兰女王伊丽莎白一世颁布王室公告《海险费率规章》,以此为蓝本建立海险监督局,标志着近代英格兰海上保险监管制度的形成。近代英格兰海险监管制度是近代早期英格兰对外贸易发展、海上保险业勃兴与独特的政治经济环境相结合的产物,具有"私权"与"公权"相混合,大商人占据主导地位同时兼顾社会公平,以及减少政府干预的特点。本文拟以1575年《海险费率规章》的解析为基础,阐述和评价所设立的海险监管制度,以及就近代早期英格兰王室政府商业产业政策的一般形式所做的归纳求教于学界前辈、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