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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与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2002年1月21日联合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提出了要求药学部门开展临床药学工作的要求,随即出台的《处方管理办法(试行)》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目的也在于要规范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提升药物治疗水平,维护患者权益。
为适应医疗机构改革发展对临床药学人才的需要,推动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的落实,卫生部科教司于2005年5月在北京召开临床药师培养工作研讨会,明确将开展临床药师在职培训试点工作。该院有幸成为首批19家培训基地之一,至今已培养了两届学员。
本文就以抗菌药物专业为例,谈谈该院在临床药师培训基地方面所做的工作以及取得的经验和体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