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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改革大学学术治理制度,使大学成为国家与区域经济自主创新的“引擎”,是当前各界热议的主题。而过度“行政化”导致大学并不具备自主创新的主体资格以及能力,难以承担自主创新这一使命。因此,必须对大学学术治理制度进行解构与重构,使大学具备作为社团法人的自主创新的行动能力。本文探讨了大学学术治理机制需要解决四个关键性问题:重新定义行政权力与学术权力之间的权力关系,将错位的权力关系归位;由教授族群对学术事物实行集体控制;明晰这两类权力各自的管辖边界,同时必须构建这两类权力的协作运行机制;构建教师治理系统,使学术权力制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