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环境法庭:实现环境正义和法官专业化的机构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意大利博洛尼亚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环境资源法研究和服务中心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ahhfwwz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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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般而言,环境保护具有多种救济(行政的、民事的和刑事的)并存和多重价值利益(公共的和私人的)重叠的特点。在一定程度上它超出了传统的公私二元结构,因为它经常暗含着多重的、分散的和碎片式的利益。本文为欧洲环境司法的构建和组织提供了一般性的概述。为违反环境法的决定、法案和行为设置不同的上诉途径,使得它们能解决民事的、刑事的或是行政的司法管辖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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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现有刑法中对15个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犯罪均配置了罚金刑,而且对于这类犯罪的罚金数额未做具体规定。这一方面反映了破坏环境资源类犯罪的特点,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国家打击此类犯罪、保护环境资源的决心。在环境司法过程中,如何充分发挥罚金刑的功能作用,并规范罚金的使用,实现人民司法守护生态环境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重大使命,值得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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