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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国际上关于开放性限外伤最佳手术时机的争议已经存在三十多年了,目前还是依据医生的个人经验选择"合适"的手术时机,由于外伤具有的伦理学问题和经验为主导的救治特点,很难改变一个外科医生对手术时机固有的认识.但我认为最主要的原因还是缺乏严谨的、可信度高的临床研究来评价开放伤玻璃体手术时机.该研究正是利用眼外伤玻璃体手术研究(Eye Injury Vitrectomy Study,EIVS)数据库中"丰富广谱"的外伤病例,设计了一个评价眼球开放伤最佳手术时机的研究,虽不能彻底阐明这一科学问题,但可对该问题提供一个解决的思路和基本的结果.方法:该项研究已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注册(注册号:Ch iCTR-TCH-00000200),按照伤-术时间(IOIV)将入选病例分为三组:4-14天组,15-28天组,和≥29天组.根据我们的经验,伤眼的临床表现,如初始视力,RAPD,角膜裂伤,巩膜伤口,睫状体损伤,严重的眼内积血,视网膜脱离,黄斑受损,创伤性PVR,和脉络膜损伤与视力结局相关.首先,这些变量的分布在三组间进行检验;然后,我们将预后分为满意的视力预后(> 4/200)和不满意的视力预后(N LP-4/200).由于病例总数不到40例,我们使用Fisher精确检验来进行组间的比较.Spearmans秩相关检验用以分析IOIV与视力结局、PVR的发生与IOIV、以及PVR与视力预后的相关性.统计分析应用软件SPSS version 17.0 statistic software(SPSS Inc.Chicago, Illinois,USA),检验水准设为β=0.05.研究对象:截至2009年12月,所有开放Ⅲ区的穿通伤(不包括贯通伤),且随访时间不少于6个月的病例从EIVS数据库中选出.排除标准是病例记录缺失、伤后在非项目组医院接受过玻璃体手术、年龄不到16岁、IOIV少于4天、直接的视神经头部损伤、以及发生眼内炎的病例.共有32例穿通伤开放Ⅲ区的病例被选定,根据他们的IOIV分为三组:4-14天(12例),15-28天(11例),和≥29天(9例).结果:三组之间年龄没有统计学意义(P=0.121).在≥29天组,最短的IOIV为29天,最长为85天,中位数是43天.三组病例间,在伤后视力、RAPD、角膜裂伤,巩膜伤口,睫状体损伤,视网膜脱离,黄斑损伤,脉络膜损伤之间无统计学差异.而VH(P=0.020)和PVR (P< 0.01)在各组之间有统计学差异.Spearman秩相关分析显示,PVR发生的可能性随着IOIV的增加而增大(相关系数=0.622,P< 0.01).满意的视力结局眼(>4/200)在三组分别为9例(75.0%),4例(36.4%)和1例(11.1%).Spearman秩相关分析显示,满意视力结局的可能性随着IOIV的增加而降低(correlation coefficient=-0.468,P=0.007).Fisher精确检验表明三组之间的视力结局有统计学差异(P=0.012),其中4-14天组和≥29天组(P=0.008)之间有统计学差异,但4-14天组与15-28天组之间(P=0.074)或15-28天与≥29天组(P=0.319)之间无统计学差异.4-14天组,15-28天组和≥29天组玻璃体手术后视力改善率分别为83.3%,45.5%和12.5%.视力改善率与IOIV(correlation coefficient=-0.532,P=0.002)之间呈现显著相关.结论:对于开放性眼外伤,伤后2周内施行玻璃体视网膜手术是挽救伤眼的可靠时机,该方法可推广并应用于眼外伤手术时机的研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