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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被被誉为全世界海员的人权法案,它将有效统一全球海员劳动和社会保护国际标准,对保护全球海员根本权益和促进国际海运业的可持续发展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本文在分析履行《2006年海事劳工公约》必要性和船旗国责任的基础上,着重分析了与海事部门有密切关系的条款并加以分析,提出我国的履约准备工作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提高海员工作环境,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提高海员福利待遇,规范海员招募机构,提升海员国际影响力,同时要建立监察投诉机制,从而维护海员的根本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