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主张中国农民社会养老体系建设的模式应为“各级政府主导,商业保险服务;国家税优扶持,单位、个人缴费;完全账户积累,独立管理运作;覆盖全国城乡,社会共同监督”,并从国际商业机构参与社会养老的经验、政府直接管理农民养老的困难、商业保险服务农民养老的优势、中国农民养老保险体系构想等几个角度进行了论证。为解决“八亿农民养老”这一关系社会和谐发展的难题提供了具有较强操作性和现实意义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