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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的有限性与人类社会发展相对的无限性之间的矛盾是人与自然对立中的一对主要矛盾。所有权作为资源配置的基本规则,其关于资源归属和利用的制度安排及实施都会直接对环境资源产生重大影响。若不将绿色理念引入到所有权理论中,该理论将失去其应有的活力并最终导致法律制度设计上的缺失和遗憾。为此,本文在总结我国传统所有权制度中所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建议对所有权的客体进行扩张,阐述环境容量成为环境使用权客体的必然性;从整个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出发,对所有权进行合理限制,即所有权的行使应与自然界演化进程相协调,与人类社会的发展速度相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