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索前沿问题,展望环境资源法学的未来 --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综述

来源 :武汉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mpty0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时值武汉大学110周年校庆来临的美丽金秋时节,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环境法研究所举办的"2003年环境资源法学国际研讨会"(INTERNATIONAL CONFERENCE ON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S LAW IN 2003)于2003年10月24~26日在武汉风景秀美的东湖之滨成功召开。来自俄罗斯、美国、法国、澳大利亚、中国等国家的环境资源法学领域的70余位学者和专家,带来了有关环境资源法前沿问题的研究成果,进行了充分的展示和交流。本文综述国际研讨会的研究成果。
其他文献
环境法学体系,一般是指由环境法教科书所表现出的环境法学的研究范围及其分科。由于教科书系统地从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等方面对某一学科的理论与实践成果所进行的全面归纳、和总结,因此教科书对其范围的界定、内容的编排、学科的结构等方面的设置与分类对该学科的建设和发展都具有同学科著述所不具备的决定性和权威性。本文 从课程教学论中国环境法学体系的构建。
随着生物技术的飞速发展,它在现实生活中碰到了一些新的问题,其中既有知识产权法律保护问题,又有社会伦理道德等理论问题,既有政府管理部门实际管理政策问题又有实践中关涉公民的食品安全等切身利益问题。本文结合国内外生物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对生物技术与专利、生物技术与食品安全及生物技术与WTO有关协定的关系做些探讨。
环境保护、生态建设的经济化和经济发展的生态化、绿色化,使得绿色产业不能完全适用传统的产业概念。绿色产业包括环保产业,也涵盖传统产业的绿色化,是横跨第一、第二、第三、甚而所谓第四产业的综合性产业。生态经济系统的生态性、区域性使得绿色产业既包括线条型绿色产业,也包括区域型绿色产业,例如生态工业园区、生态县建设。本文辨析绿色产业相关概念的内涵,有利于规范学术研究,有利于界定有关管理部门的职责,有利于相关
可持续发展的思想明确了环境保护与发展的统一关系,是人类在环境保护问题上的认识飞跃。要适应这种要求,就有必要对环境保护的目的,对环境法的目的进行新的评估和定位,应当从保护和改善环境、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角度来认识、协调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实现经济与环境"双赢",实现可持续发展。
一个法学部门存在的基本依据在于它是否有独立的调整对象,环境法学作为一门独立新型的部门法学必然有自己独特的调整对象。本文通过对环境法学理论基点的分析和思考,并就目前学界对环境法调整对象的认识进行了探讨,提出了"人类环境行为是环境法学的调整对象"的观点。
环境权产生于人类所处的环境危机时代,一开始就面临着许多困境,包括权利主体、客体、环境概念的不确定性以及权利内容的模糊性和冲突性。实际上,环境权体现的是公民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公民的环境权和国家的环境职责。它已经完全不同于法学界过去惯常所宣称的权利义务的一致性和对等性,而体现为一种鲜明的权利义务的错位和不对等性。我们应该顺应世界潮流,走环境权宪法化、具体化和公民权化的道路。
近现代以来,环境损害不断发生,其规模之大、社会资源耗损之巨人类人震惊。环境损害侵害他人权益,有为人身伤害(死亡、身体健康受损);有为物的毁损(良田不能耕种、水面不能养殖);有为纯经济上的损失(停水、水质不合格而致工厂停工,影响生产生活);其所造成的损害包括财产损害(如医药费、丧失工资或营业收入、物之价值减少),及非财产损失(肉体和精神的痛苦)等。此外,要处理环境损害事故,必须调查、谈判、仲裁、抗争
良好的环境以及发达的贸易是人类达到幸福的两种途径,但是两者不可偏废。在现实当中,这二者相互影响,尤其在现代贸易发达的时代,二者之间经常产生矛盾,因此在国际社会生活中如何对其进行有效合理的调节引起了广泛的关注。有关这方面的研究一直以来都是热点问题,但是人们似乎并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本文拟从欧共体较为成功的实践入手,对欧共体的体制及问题解决方法同世贸组织的问题解决方法进行比较,试图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
在陆地资源被大规模开发利用的今天.前景广阔的海洋成为人们争夺的宝地。但由于人们对水资源的经济价值和生态功能的认识不足,技术落后,法制不健全等原因,我国海洋资源开发问题多多。本文讨论提高人们的环保意识,加快技术开发,健全法制,实行市场管理和政府调控的双轨制管理是目前我国海洋资源开发亟待解决的问题。
我国企业环保的宏观管理规制与企业自身环境管理的微观运行机制之间存在不协调性,忽视了企业自身环保素质的提高与内控机制的健全。入世后应从可持续发展战略高度与企业环境竞争力角度,重新审视国内企业的环境活动和行为,正视企业环保素质的现状及内控机制的缺陷。为适应入世和国际环保要求,必须将深化企业改革和强化环境保护与管理协调统一起来,即通过国企改革推动环境保护,通过强化环境管理促进国企改革,将环境保护融入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