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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在调查40处方言点给予句面貌的基础上全面考察江西境内赣方言中给予句的结构及其类型上的特点.
给予句有两类泛指表予动词,一类是核心表予(持予)动词“拿”或“把”,另一类是辅助性的表予(予达)动词“到”和表予(予得)动词“得”,而共同语的给予句一般只有一个泛指表予动词“给”。
从核心表予动词的语义来源看,赣方言给予句中“拿”、“把”的给予义都由动词本来的拿持义发展而来,而共同语给予句中“给”则是从它的“供给”意义发展而来的。
赣方言表予结构中有两类分述式,其中一类是与共同语相同的,但是另一类则是由泛指表予动词构成“持予+予达”或“持予+予得”格式,分别合成表示“给予”的一个完整的语义过程。而共同语中表予结构的分述式一般由“特指+泛指”来构成。
赣方言表予结构中的表予组合体可以是有“特指表予(持予)动词+泛指表予动词”、“泛指表予(持予)动词+泛指表予(予得)动词”两类,共同语中表予组合体则只有“特指表予动词+泛指表予动词”一种。
赣方言大部分方言点的单一式表予结构中,表予(持予)动词所组合的两个涉予名词在结构中所处的位置,是N物居前位,N的居后位,而共同语的位置则相反,是N的居前位,N物居后位。
在汉语共同语和各方言中,给予义动词逐渐演化成处置和被动际记的现象非常普遍。赣方言中的给予义动词“把”、“拿”一般演化为处置标记,也有少数几个方言点中的“把”、“拿”兼任处置和被动标记,而“到”、“得”也可以用作被动标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