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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者从演艺业与旅游业的融合切入,以新疆旅游演艺产品《吐鲁番盛典》、《喀纳斯盛典》为例,探讨了文本意义在推动演艺业与旅游业两类文化产业业态融合方面的内在联系。笔者认为对文化产品来说,从传播的角度来看,文化产品的符号意义是联系消费者、生产者与市场行为的有机结点。象征性意义在观众精神中的生产消费,推动了演艺业与旅游业市场的衔接与深化。对新疆演艺业与旅游业来说,丝绸之路历史文化、民族文化与自然地理文化为两大产业的产品开发与融合提供了丰富的文化资源,独特的地域文化使新疆旅游演艺产品对文化消费者具有想象性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