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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1世纪伊始,由于世界遗产总数急遽扩增,加上各种失衡现象,通过世界遗产公约缔约国大会与世界遗产委员会的多次决议,对于各国每年申报世界遗产的数量与类型皆有越来越严格的限制规定。虽然我国目前拥有的世界遗产总数已居全球第二位,但由于我国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报的世界遗产预备清单的总数仍多达59处,加上全国各地对于世界遗产的热潮仍未有稍减,积极进行预备申遗的处所至少达上百处,其中又以文化遗产占多数。显而易见的是,《实施世界遗产公约操作指南》从严修正,对于我国未来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的进程,必有不利的影响。本文针对有关各国申报数量与类型限制规定的原因进行分析,对于其修正导致我国在申报世界遗产时所造成的影响加以评估,进而提出若干应对策略,期望有助于我国世界文化遗产事业的持续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