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本文认为法治社会需要法律人的和谐共同体,探讨了法务者的内在特质、角色互补及其共同体。法治社会中的法律人共同体不仅仅是一种职业表象的共同体,而且还更是精神上的共同体,是法律人之间基于共同的需要与共同的目标,增加相互之间信赖和依赖的共同体—以彼此独立、相互尊重为存在基础,以互通互补为行为方式,以拒绝迷信和盲从为灵魂,洛守各自职业角色,共同努力实现法治理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