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与户籍制度的冲突与协调--以浙江省义乌市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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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对流动人口的概念进行了辨析,概述了义乌流动人口的概况,对流动人口与户籍制度的冲突进行了探讨,最后对户籍制度的改革提出了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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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以解决行政机关职权协调运转的行政协助理论,对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建构过渡阶段,及建构之后的相关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以冀对解决统一的不动产登记制度过程中和建构后的诸多问题有所帮助。
所有权是民法规范中的概念,占有是所有权中的一项基本权能。《治安管理处罚法》虽然不调整正常的所有权关系,但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有力工具,它从制裁妨害他人财产权实现的行为的角度,与所有权发生密切关系。由于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功能有别,对所有权关注的角度不同,因而在所有权和占有等名词的含义上有所不同。本文从讨论两者不同含义入手,阐述了民法意义上的所有权等概念与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的关系,提出了
登记的非表意性以及法律关系的关联性,引发出登记行为的行政诉讼可诉性、审查标准以及与民事诉讼交叉等问题处理的分歧。究其根源在于我国登记制度的欠缺,即登记的行政化以及登记机关审查义务的非明确性。因此,立足于登记制度的完善,明确登记行为合法性审查的标准,限制司法撤销权的行使,协调民事与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应当是解决登记行为争讼的核心。
所谓“一事不再罚”是指对违法行为人的同一个违法行为,不得以同一事实和同一依据,给予两次以上的行政处罚。我国《行政处罚法》规定“对违法当事人的同一违法行为,不得给予两次以上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也有同样的规定。一事不再罚作为行政处罚的原则,目的在于防止重复处罚,体现过罚相当的法律原则,以保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在实践中,由于相对人的一个行政违法行为可能触犯数个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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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通过的《物权法》展示了行政权与物权的多重复杂关系,如物权排斥行政权、行政权确认物权、行政权消灭物权、行政权创设物权等。文章在对《物权法》中体现的行政权与物权的复杂关系进行全面细致梳理的基础上,着重探讨了其中几种关系。
近年来,随着外来流动人员犯罪的增多,外省(市、区)籍服刑人员目前已占上海市监狱局在押犯总数的62%,并呈继续增长的趋势。本文通过无记名问卷调查和典型个案相结合等实证研究方式,深入研究了外省籍服刑人员的构成和特点,剖析其犯罪的主客观原因,探索其犯罪的特点和规律。在此基础上,以外来人员来沪的时间顺序为主线,对提高外来流动人员的管理服务质量,构建完善的预防犯罪体系建言献策。立法维权是建立外来人员长效管理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进程加快,人口流动日趋活跃,大量人口由中西部向东部转移、由农村向城市转移.近年来,我国人口流动的规模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2007年全国流动人口约为1.5亿.长三角地区是全国重要的人口集聚地,沪苏浙两省一市区域面积21.07万平方公里,占全国国土面积的2.2%.2007年末,两省一市常住人口1.45亿人,约占全国总人口的11.0%(全国2007年13.21亿).其
改革开放,经济腾飞,由此而引发了中国史无前例的人口大迁徙,大批农民工进城务工,为城市建设、工业发展、经济腾飞注入了巨大的人力资源.由于种种主、客观原因,他们中走上违法犯罪道路受到刑事处罚的也与日俱增,其中未成年人犯罪更日渐突出.上海市未成年犯管教所自2003-2007年收押的未成年犯中,外省籍的正以27.7%-80%的幅度攀升.这是一组令人担忧而又痛心的数字.同在蓝天下,共饮一江水.对这些外省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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