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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以来,耕地占补平衡工作虽然已经取得了不错的成绩,但是依然存在着一些问题:①部分地区耕地后备资源匮乏,难以满足区域内耕地占补平衡;②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之间耕地质量缺乏实质性的对比;③开发未利用地对生态环境影响较大;④补充耕地的获取途径单一,缺乏创新能力;⑤补充耕地后续监管不足,致使补充耕地存在抛荒现象。现针对这一系列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①尽可能减少城市外延,减少耕地占用;②构建"耕地占补平衡交易平台"解决省内部分地区地方占补问题;③建立耕地数量与质量相统一的思想,在满足数量上平衡的基础上,保证质量上的平衡;④建设PPP管理模式的土地整治项目,提高资金的效率和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