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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我延迟满足(delay of gratification)是为了获得长远的目标而抵制干涉这一目标的诱惑,从而实现最终目标的一种能力。关于正常儿童的延迟满足能力国内外学者已经做出了充分的研究,并且表明在4岁时能够延迟满足时间更长的儿童在未来的学业中能够获得更大的独立性和胜任感。对智力障碍儿童这一特殊群体的自控能力的研究还相对较少。本研究拟在研究智力年龄为4岁的中度智力障碍儿童的自我延迟满足能力的基础上,考察智龄相同的智力障碍儿童与正常儿童延迟满足能力的差异。实验采用Mischel的自我报告延迟满足实验范式。实验一对47名智龄为4岁左右的中度智力落后儿童在两种(实物,图片)呈现奖励方式情境下的延迟满足能力进行考察,并分析其年龄差异。实验二对48名正常儿童和实验一中的47名中度智力障碍儿童的自我延迟满足能力进行比较分析,分析两者在不同奖励呈现方式下延迟满足时间的差异及使用延迟满足策略的差异。研究结果表明:(1)中度智力落后儿童存在延迟满足能力;(2)年龄对其延迟满足能力的发展有显著影响,12~14岁延迟时间最长;(3)不同刺激物呈现方式(实物或图片)对中度智力落后儿童延迟满足能力有显著影响,真实奖励物比图片奖励物延迟时间要短;(4)与智龄相同的3.5~4.5正常儿童比较,智力落后儿童延迟时间差异不显著;(5)在奖励呈现实物情境中正常儿童与中度智力障碍儿童使用Ⅰ级延迟策略的频次无显著差异,而在奖励呈现图片情境中,正常儿童Ⅰ级延迟策略的使用频次则显著高于中度智力障碍儿童。正常儿童在两种情境中使用Ⅱ,Ⅲ级延迟满足策略的频次均显著高于中度智力障碍儿童。在奖励呈现实物情境中正常儿童使用Ⅳ级延迟满足策略频次显著高于中度智力障碍儿童,而在奖励呈现图片情境中两者则无显著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