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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尤其是2006年以来,全省各级农委、种子管理机构认真贯彻执行种子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的意见》及《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种子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市场监管意见)的实施意见》黑政办发,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切实采取措施,加强种子管理机构及执法体系建设,强化市场监管、质量监控及行业指导工作,使本省种子管理执法体系更趋完善,执法监管更为有力,为本省农业结构调整、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业生产健康稳步发展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