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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建筑领域招、投标以投标方产品价值的最优化为原则,物美价廉既凸显了投标方的竞争力,又使招标方满意.但是,个别投标者一味地压低价格影响了投标者之间的理性竞争.如何避免投标方在竞标中低价中标、以次充好现象的连续发生呢?值得业内人士深思.本文将与读者共同探讨太阳能热水工程中低价招、投标话题。为促进竞投标的公正性与科学性,笔者近日采集、综合各方对太阳能工程竞、投标意见,提出工程资质不可轻易放权,工程竞标要做好分析,量力而行。要提高招标门槛,设立相关监督检查部门,一旦投标方触及“红线”,立即取缔投标资格,绝不姑息迁就。招、投标只有在阳光下运行,才能对招标方负责,对投标方公平,对工程用户的长远利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