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 difesa delle res in usu publico e delle res communes omnium attraverso il meccanismo dell'az

来源 :中国政法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erhe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Ⅰ.I beni comuni non sono di nessuno?Sul finire degli anni60, una Corte giurisdizionale italiana negò agli albergatori di una città del sud Italia linteresse ad agire contro un provvedimento del Ministero dellIndustria, che concedeva ad una società privata il permesso di costruire un deposito di petrolio in unarea di rilevante interesse paesaggistico e naturalistico.Un illustre professore italiano, studioso del diritto amministrativo, il prof.Alberto Romano, commentando questa sentenza, affermò che con essa la Corte aveva sancito il principio (assurdo) per cui una vicenda, 《siccome interessa tutti,allora non interessa nessuno》.
其他文献
中国近代新闻立法思想谱系的构建,推动了新闻法律体系的整体进程,但近代时期的媒体权限、法律责任、大量"报刊案"等问题体现媒体与司法关系未能和谐发展,制度异化成为左右两者关系的重要因素.近代新闻立法凸显了司法与媒体关系异化的严重程度,制度变革成为近现代司法与媒体关系和谐构建中的重要问题.从中国自身历史发展和新闻立法对"媒体审判"规制的历史探析中得出,中国应该继续放开舆论自由,不需要设立专门法律来规范媒
本文着重介绍了澳大利亚公共建筑和公共交通设施(民航、铁路、城市公交车、地铁、出租车、客运船舶)无障碍建设技术标准制定和实施的有关情况.强调了制定一个被政府和全社会共同接受的统一的无障碍建设技术标准的必要性和优势,包括:(1)在全国范围内将会有一个一致的关于无障碍环境的要求.残疾人无论身在何处都将有机会享受同样水平的无障碍环境;(2)不需要残疾人士不断做出歧视投诉,全国各地的无障碍环境都将逐步改善;
中国古代公案文学是在官方正统文献之外体认古人法律观念、了解中国法律传统的丰富资源,其重要性伴随着西方法律与文学运动的影响日益受到国内研究者重视.本文以《窦娥冤》、《包公案》等公案文学典型为例,从法律和文学两方面探讨其与现代法治价值的冲突与抵牾,进而分析其在中国法治发展中作为本土资源的可能意义和限度.从法律角度指出,此类文学中法律问题解决的个案化、随机性以及对道德和伦理的绝对服从等倾向使得其内含的法
本文围绕中国互联网电视产业高速发展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特别以互联网电视制造商的间接侵权责任为切入点,重点分析其主观构成要件.在梳理研究文献和相关法规的基础上,以实务层面在处理间接侵权责任问题上从共同侵权到过错与控制力角度的状况变化,阐述针对中国互联网电视制造商间接侵权责任的处理方式选择.探讨互联网电视制造商构成间接侵权时主观层面的两个关键环节:其是否"知道"侵权存在,其在知道侵权存在后是否"未及
法律的移植与承袭是我国民事立法的两条基本路径,在大力引入国外立法的先进经验和具体制度的同时,不能回避我国传统"民法"制度与理念具有的历史延续性.将二者加以适当调和的中间路线可以用"本土化"进行描述:即中国进行民事立法时,应当着力将外来法律文化为本土法律文化所吸收,使国民对其产生精神上的认同,将移植概念转化为本土语言,始终以满足本国实际的需要作为最高目标,并客观对待法律移植的长期性.只有在传统与现代
不当得利制度起源于罗马法,经过漫长的发展已成为各国法律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并为英美法系和大陆法系国家普遍接受.通过比较观察各国民法不难发现:这两大法系在不当得利制度的一些特殊问题上有着不同的法律传统和规定,误解法律情形下的利益返还请求权的差异即其表现之一.普通法系创立了因误解法律授予的利益不可返还这一规则;而大陆法系则认为因误解法律而支付的钱财可以要求返还.但两大法系国家对相似案件的司法的判决理
民商法体系化的标志是民法典,民法典本身体系化的标志是民法总则.制定民法总则不可回避或绕过《民法通则》所确立的制度框架,但也不能"照单全收".必须立足于民法典的私法品格,以民法学的科学理论为支撑,总结十四大确立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以来我国民商事立法的经验,借鉴域外立法,以《民法通则》为基础实行制度重塑,制定民法总则,最终实现民法典及民商法体系化的目标.我国民法总则的立法问题,当然不限于前文讨论的自然人
中国伴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确立需要完善民法制度,为此,围绕民法典立法的讨论在中国民法学界得到了广泛和高度关注。关于民法典立法的讨论,在实现中国民法典立法这一宏伟目标之下,学界从各种视角提出了各种观点。本文基于这些讨论的启发,从民法与社会体制的关系这一视角出发探讨中国民法典应有的价值取向。参照今天资本主义社会也面临的民法理念和制度改革问题,以民法的基本理念和基本制度为基点,并用发展的视角加以修
在罗马法文献中,"人"(persona)这个词语不具有法律主体资格的含义,它仅仅指的是自然人,"法人"也找不到相对应的法律术语.有些法学家认为在《尤里亚法》颁布之后,文献中的"corpus"、"universitas"可以对应于现代的法人概念.这一观点存在争议,即使撇开争议,这两个术语在罗马法文献中的意义也非始终如一.所以,罗马法中缺乏法人的统一术语及其相关论述.但罗马社会和现代社会一样需要法人制
Tra tutte le Costituzioni repubblicane brasiliane, lultima, del 1988, è stata quella che ha dedicato la maggiore attenzione al tema dellenergia.In particolare, tre attività energetiche stanno al centr
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