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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了解浙江人群伤害的发生情况及影响因素,为伤害干预提供依据.
方法:采用方便抽样的方法对浙江省11761名在2005午内的伤害情况进行回顾性问卷调查,采用方差分析,秩和检验或x2检验进行单因素分析,采用logistic回归进行多因素分析。采用Epidata3.02建立数据库,采用SPSS13.0 for window统计软件对有关数据处理。
结果:本次调查结果显示伤害的发生率为8.8%。前五位依次为交通事故(2.6%)、跌落(2.1%)、钝器伤(1.2%)、烧烫伤(1.1%)、动物伤(0.8%)。采用多元logistic回归校正了其他因素后伤害与文化程度小学(大学或大学以上)(OR=1.452,95%CI:1.018.2.071),家庭关系一般(和睦)(OR=1.374,95%CI:1.054-1.791),自觉身体建康状况一般(较好)(OR=1.244,95%CI:1.043-1.483),饮酒1次/周(OR=1.355,95%CI:1.052.1.745),饮酒2次/周(OR=1.686,95%CI:1.282-2.217),交通工具电瓶车(步行)(OR=1.545,95%CI:1.187.2.01)生活不规律(规律)(OR=1.441,95%CI:1.116-1.861),户籍暂住满一年及以上(OR=1.599,95%(31:1.088.2.351),体力劳动为主(OR=1.606,95%CI:1.207-2.136),两者兼有(OR=1.289,95%CI:1.041.1.597),性别女(男)(OR=0.727,95%CI:0.592-0.893),吸烟1只,天(OR=0.608,95%CI:0.417-0.886),每天工作或学习时间6·8小时(OR=0.821,95%CI:0.683-0.98),生活于杭州(OR=0.547,95%CI:0.273-0.771)有关。
结论:意外伤害的发生与性别.文化程度,生活规律家庭关系,吸烟.饮酒,学习时间,工作性质,居住地有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