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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目前,全国相当多的地区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物管民事主体的一方长期处在缺失的状态。然而,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又怎样呢?除了业委会成立难、备案难、程序复杂外,小区各派业主打破脑袋抢进业委会掌权的现象也引人关注。业主委员会本来只是小区决策主体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却在许多小区演变成了新的权力中心。物管公司收买业主委员会成员,免交物管费、停车费的现象司空见惯;业主委员会成员内讧分裂的事时有发生;甚至同一地区业主民非企业、社团组织间也拉帮结派,明争暗斗。业主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