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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锐器以不同的方式作用于人体,形成各类创,经清创缝合等治疗,多数情况下愈后会形成瘢痕。体表的创口及瘢痕是法医临床鉴定中常见的损伤类型。在运用《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以下简称标准)中"条状创口或者瘢痕"相关条款进行损伤程度评定时,对条款的理解和运用存在多处争议。笔者试对目前运用该系列条款存在的争议、产生争议的原因以及解决争议的基本原则,进行初步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