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筑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法治屏障——关于修订我国《环境保护法》的若干思考

来源 :2007年全国环境资源法学研讨会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jieyses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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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报护法》已经实施了近二十年的时间,虽然对《环境保护法》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需要修改和如何修改等方面的问题在环境法学界一直存在很大争论,但是,我们注意到,环境法学界的主流观点主张对《环境保护法》进行修订,并将其列入全国人大的立法规划,提上议事日程。当前,围绕着如何适应我国社会、经济、政治、文化、技术、环境与资源实践等方面快速发展和变化,通过修订《环境保护法》,或者说借助修订《环境保护法》的契机,制定我国环境基本法的问题,已经成为我国环境法学界的一个热门话题,它需要我们在环境法立法理论和实践的层面上进行深入研究和论证。本文提出制定环境基本法是我国环境立法发展的客观要求;制定我国《环境基本政策法》是修订《环境保护法》的理性选择,探讨了我国《环境基本政策法》应立足于构筑环境友好型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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