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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引言卷宗之于法官,如鸟之翼、车之轮,善用可以助力法官办案提质增效,反之则导致审判执行难以推进,甚至危及法官个人职业安全。数字时代背景下传统的纸质卷宗已经难以适应司法信息化的要求,最高人民法院于2016年、2018年连续发布《关于全面推进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和深度应用工作的通知》两份文件,旨在全面推进电子卷宗在案件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