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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法》进行简要对比,阐述了“城乡统筹”目标对土地建设适宜性评价方法产生的影响和新要求。在比较三大类土地适宜性评价方法,强调规划应用的易操作性基础上,以重庆市梁平县域为例,用最易操作的叠加因子结合线性组合方法、专家反馈方法进行了土地建设适宜性的应用分析,取得了较为满意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