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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用地标准研究有利于完善村庄建设规划系列标准,有利于实现"两规"合一,有利于提高农村社区建设水平,有利于集约节约利用土地.为适应新型农村社区设用地发展的趋势与需求,建设用地要有合理的选址依据、布局原则和用地指标.村庄建设用地应避开山洪、风口、滑坡、泥石流、洪水淹没、地震断裂带等自然灾害影响地段,并应避开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地下资源和地下采空区。村庄建设规划应立足于旧村改造为主,充分利用现状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实现土地资源整合,改善生活居住环境。新建村庄建设用地应选择在水源充足,通风、便于排水、日照和地质地形条件适宜地段,宜选择荒地、薄地,少占或不占耕地、林地和其它农用地。新建村庄建设用地应与生产劳动地点联系方便,并充分依托和利用现有生产、生活设施及交通条件。村庄建设用地应避免被铁路、高等级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所穿越。村庄建设用地宜集中布局,避免过度分散,合理安排村庄各类用地,保持公共服务设施合理的服务半径,节约基础设施投资。要充分结合地形地貌、山体水系等自然环境条件,引导村庄形成与自然环境相融合的自由空间形态,同时结合村民生产生活方式,有利农业生产,方便村民生活,体现乡村特色,避免城市居住小区的布局方式。根据村庄建设用地需要,参考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结合山东省有过村庄规划实践及山东省村庄基本情况,确定村庄人均建设用地指标一般在80-100平方米。其中居住建筑、公共建筑、道路交通及绿化用地四类主要用地占建设用地的比重按要求执行比较合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