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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以来我国国民收入明显提高,但研究却发现国民的幸福感却并未随之显著提升,反而出现下降趋势(何立新,潘春阳,2011;田国强,杨立岩,2006)。这表明我国也开始出现了"收入——幸福悖论"现象。目前关于收入与幸福的关系得到了较为一致的结论,即收入与幸福仅存在微弱的正相关(Diener&Biswas-Diener,2002;Caporale et al.,2009;Kahneman et al.,2006);或发现收入对幸福感没有显著的影响(Sing,2009;Yao,Cheng,&Cheng,2009;Park,2009)。这让一些研究者开始疑惑:"如果收入与幸福之间只有微弱的甚至没有关联,那么致力于不断发展国民经济的社会政策还有什么意义呢?"(李静,郭永玉,2010)。因此,厘清"收入——幸福悖论"现象背后的产生机制显得尤为重要,同时这也是解决我国现阶段"幸福不增长"现象的关键(傅红春,王瑾,2013;李静,郭永玉,2011)。在研究一中,我们将幸福感分为认知幸福与情绪幸福两种进行测量,并对白领与工人两个身份群体进行采样,结果发现身份群体对认知幸福与情绪幸福都无显著预测作用,收入等级仅对认知幸福有显著预测作用,对情绪幸福则无显著预测作用。这表明收入越高其认知幸福感越高,但对情绪幸福感没有显著影响。研究二加入主观上的金钱充裕感进行探讨,结果发现金钱充裕感在收入与认知幸福间起部分中介作用,金钱充裕感在收入与情绪幸福间起完全中介作用。这表明主观上的金钱充裕感对幸福感的影响比收入更直接。研究三在研究二基础上进一步加入时间充裕感考察有调节的中介模型是否成立,结果发现金钱充裕在收入与幸福感间起显著中介作用,而时间充裕感在金钱充裕感与认知幸福感及金钱充裕感与情绪幸福感间都起调节作用。这表明虽然金钱收入对幸福感有一定的影响,但金钱充裕感却在其中起到更重要的间接作用。更为重要的是时间充裕感对金钱充裕感的中介效应起到调节作用。三个研究表明,金钱资源对幸福感有一定的影响,但时间资源也起到重要的调节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