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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对研究型大学与产业界的高新技术合作问题进行了探讨。文章认为,研究型大学与产业界高新技术合作,应采取与国内外高科技企业共建技术中心和研究院所等科研基地的方式,共同开展回报周期相对较长、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基础性重大科研项目。研究型大学应逐步退出“下游”的工作,将研发工作的重心向上游转移,集中人力、物力从事原创性的高水平的科学研究。